發布: 2015-07-31 14:08:54
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,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國家質檢總局對《認證機構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(質檢總局第164號令),新辦法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。
依照新《認(ren)證機構管理辦法》,國家(jia)認(ren)監(jian)委修訂了認(ren)證機構行政(zheng)審(shen)批(pi)的各(ge)項申請材料(liao)。相關內(nei)容(rong)請登錄國家(jia)認(ren)監(jian)委網站www.cnca.gov.cn-辦(ban)事大廳-行政許可項目-設立(li)認證機構審(shen)批欄目查看下(xia)載。自8月1日起,將按照(zhao)新的材料要求受理(li)有關申(shen)請(qing)。
自8月1日起,認證機構請登錄//report.cnca.cn“認證認可業務信息統一上報平臺”提交認證規則、分支機構、分包業務等相關信息。